买卖居屋 住死一世
日期:2018-07-18政府平售新居屋,同时亦为新屋的转售设下较多的限制。如果楼价持续向上,居屋买家面对的风险较细。相反,楼价向下,愈多限制,对小业主愈不利。皆因二手转售限制多,小业主不能灵活处理资产。
新居屋的二手转售限制较前收窄。收楼起计首两年内,只可以原价售予合资格的白居二买家。原先可以补地价在自由市场出售,政府理据是免除炒卖忧虑。如果居屋首两年可以补价出售图利,过去几年楼价急升,应该很多补价才对,相反却是甚少。因为有三年罚额外印花税,兼补地价摊薄利润,小业主没有出售诱因。未来居屋市价五二折售,补地价48%,远高於从前的30%,更无诱因售楼。政府多此一举,徒增困扰。
无论是新旧居屋,政府均不会回购。一旦遇上楼价下跌,小业主便要面对负资产及难出售脱困的局面。所谓原价在白居二市场出售,要有买家才可以。估计楼价下跌时,小业主要补贴才能在白居二市场求售。
再者,居屋收楼后第三到第五年,可以自由议价售予白居二及绿表客,为原先规定第三年起便可以。
新限制是居屋收楼后第五年起,才可以补地价出售。原先规定是第三年起。
还是一个老问题,居屋折扣愈大,补价率愈高。补价率愈高,愈难转售。因为售楼所得的利润,大幅被补价摊薄。小业主售楼所得偏低,无力在自由市场上自置居所。因此居屋二手流转极慢,无法有效分配房屋资源,更不用期望可以为市民带来财富累积。买了居屋,难道注定住死一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