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儲可供五年發展
日期:2012-10-18前任特區政府土地儲備足夠今屆政府五年使用,目標是每年興建四萬個公私營住宅單位。如果今屆政府未能在任內完成新的土地儲備,以供第二個五年的需要,請特首不要諉過前任政府。
發展局昨天公佈未批官地統計,可以發展的住宅官地
假設政府土儲是供未來十年使用,每年可建屋1.6萬個中小型單位,加上低密度的大型單位,發展商農地改住宅,舊區重建及港鐵項目……等。每年住宅供應估計是二萬個,是前任特首曾蔭權2010年起主動賣地建私樓的目標。如果縮短至未來五年,每年供應可提升到四萬個。是曾蔭權於2011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要在2017年(即今屆政府任滿之時)達到的建屋目標,每年公私營住宅各二萬個。
這些土地不可能一次過推出,因為要經過規劃、平整和配套設施。當中涉及城規和地政法定過程,又涉及配套和平整工程,須公開招標。通過城規和地政程序後,又要公開賣地。賣地後又要審批建築圖則,施工到落成,需時四到五年。政府可以縮短法定審批程序,提前達到建屋目標。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以及維持社會公義,就要考驗今屆政府的施政能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