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樓利息扣稅攻略2026】如何用盡12萬免稅額?更要避開5個扣稅陷阱
日期:2026-10-26
文章重點摘要:
香港業主可透過「居所貸款利息扣除」減輕稅務負擔,每年基本扣稅上限為 HK100,000。若於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新生子女並同住滿半年,上限將加碼至HK120,000。
扣稅資格與策略重點
- 申請條件:物業必須位於香港、由納稅人擁有並作唯一自住用途(樓花、公司持有或純投資物業不適用)。
- 計算方式:按物業業權比例及當年實際支付利息計算(本金不可扣)。夫妻聯名物業視作一個居所,二人平分扣稅額(各5萬,最高10萬),如配偶無收入可透過「合併評稅」用盡免稅額。
- 名額運用:每人終身僅有 20 個課稅年度名額。因按揭採「息隨本減」機制,建議於供樓初期利息最重時申報效益最大;轉按套現或提早還款罰息部分則不獲扣減。
內容目錄
甚麼是供樓扣稅?「居所貸款利息扣除」上限與年期
「供樓扣稅」即稅務局的 「居所貸款利息扣除(Home Loan Interest Deduction)」,是財政預算案中的一項稅務減免措施,讓業主可為按揭的利息支出申請稅務扣減。
項目 | 詳情 |
基本扣稅上限 | 每年 HK$100,000 |
新生子女加碼上限 自 2024-25 課稅年度起,若納稅人與 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出生、且未滿 18 歲的子女,在香港同住至少連續 6 個月 | 每年 HK$120,000* |
可扣稅年期 | 共 20 個課稅年度,不需要連續使用 |
適用範圍 | 僅限香港境內自住物業 |
💡 House730為你釐清稅務迷思:免稅額並不等於直接扣減稅款,居所貸款利息扣除是在計算應課稅入息時扣減。實際可節省的稅款,須視乎你的最高累進稅階(現時最高為 17%)。
供樓扣稅要符合什麼資格?(附不合資格物業名單)
如果納稅人本身持有物業,基本上須符合以下 4 大條件才可申請扣稅:
- 物業須位於香港。
- 物業為納稅人所擁有(唯一擁有人、聯權或分權共有人均可)。
- 物業為納稅人的主要自住居所。
- 貸款利息必須由購買該住宅而產生。
以下情況的物業「不符合」申請扣稅資格:
- 非住宅物業(如工商舖)
- 樓花(未入伙的物業)
- 只簽了臨時買賣合約、由發展商提供按揭而發展商仍為註冊業主的單位
- 子女名下物業但由父母供款(父母不能獲扣稅)
- 以有限公司名義持有的住宅(申索人必須為個人)
- 香港以外地區的物業
供樓利息扣稅點計?單人與聯名物業計算方法
「點計」公式:可扣除金額 = 該課稅年度實際已付的合資格利息(按業權比例計算)與適用扣除上限,兩者中的較低者。重點是「看利息,不看供款」,本金部分不可扣除。
業權分配與扣稅額計算對照表
業權持有方式 | 業權比例劃分 | 每年最高扣稅上限試算 | 扣除年期扣減機制 |
單人全資擁有 | 100% 業權 | 獨享最高 HK$ 100,000 (合資格子女達 12萬)。 | 扣減 1 個扣稅年度。 |
聯名持有 (長命契) | 兩人共同擁有 (各佔一半) | 夫婦二人平分扣稅額,每人分別最高可扣除 HK$ 50,000。 | 兩人各自扣減 1 個扣稅年度。 |
分權共有 | 按協議比例 (如 60% : 40%) | 按比例申索:大業主最高扣 $60,000;小業主最高扣 $40,000。 | 兩人各自扣減 1 個扣稅年度。 |
聯名物業兩大注意點:
- 在聯名物業中,即使由其中一方支付全數利息,亦只可按其業權比例申索。未有實際支付利息的一方不獲扣除。
- 即使夫婦二人各自持有一所物業,但因他們的「共同主要居所」只有一個,因此也只有一所物業合資格申請稅務扣減,合共上限同樣為 HK$ 10 萬。
供樓扣稅慳到幾多錢?3 大實戰計算例子
免稅額不等於直接派錢,究竟用盡 10 萬或 12 萬上限,實際能在交稅時慳到幾多現金?以下按不同邊際稅率粗略估算(假設扣除額全數落在同一稅階):
適用稅率 | 扣除HK$100,000可節省稅款 | 扣除HK$120,000可節省稅款 |
10%(累進稅階) | HK$10,000 | HK$12,000 |
14%(累進稅階) | HK$14,000 | HK$16,800 |
15%(標準稅率,首HK$500萬入息淨額) | HK$15,000 | HK$18,000 |
17%(最高累進稅階) | HK$17,000 | HK$20,400 |
💡House730提醒你:按標準稅率繳稅的人士同樣可申索居所貸款利息扣除,而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已寬減2025/26課稅年度100%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上限HK$3,000,實際應繳稅款會再扣除此寬減。
以下我們以最高累進稅率 17% 為基準,為大家進行實戰試算:
例子一:單身貴族業主(用盡 10 萬基本免稅額)
背景 | 陳先生單身高薪一族,個人名義持有自住私樓,該課稅年度按揭利息支出為 HK$ 115,000。 |
扣減上限 | 超出 10 萬,最多只可申報扣減應課稅入息 HK$ 100,000。 |
實際慳稅金額 | HK$ 100,000 x 17% = 慳稅 HK$ 17,000 |
例子二:新手父母受惠新政(用盡 12 萬加碼免稅額)
背景 | 李生與李太聯名持有物業,兩夫婦皆有高收入。他們育有一名 2024 年出生的嬰兒,並同住滿 6 個月。全年利息支出為 HK$ 130,000。 |
扣減上限 | 受惠「合資格同住子女」新政,家庭扣稅上限提升至 HK$ 120,000。兩人可各申報 $60,000。 |
實際慳稅金額 | HK$ 120,000 x 17% = 慳稅 HK$ 20,400 |
例子三:夫妻聯名但一方零收入(善用合併評稅挽救免稅額)
背景 | 張生與張太以長命契聯名買樓(各佔 50%),全年利息支出 HK$ 100,000。張生高薪,但張太為全職家庭主婦(零收入)。 |
錯誤申報(分開評稅) | 張生只能申報屬於自己的 50% 業權(即 $50,000),慳稅 $50,000 x 17% = $8,500。張太的 $50,000 免稅額因為無稅可交而白白浪費 |
正確申報(合併評稅 / 提名配偶) | 張氏夫婦選擇「合併評稅」,張生可將張太的份額一併申報,扣足 HK$ 100,000 總額 |
實際慳稅金額 | HK$ 100,000 x 17% = 慳稅 HK$ 17,000(成功挽救了原本流失的 $8,500) |
供樓扣稅點填?BIR60報稅表第8部填寫教學
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時,居所貸款利息資料須填寫於報稅表第 8 部。主要欄位填寫重點如下:
欄位 | 填寫內容 |
第 8.1 項 (物業地點) | 填寫申索扣除的自住物業地址 |
第 8.2 項 (貸款資料) | 註明貸款是否用於購入該物業、是否屬再次按揭貸款,以及本人所佔業權百分比 |
第 8.4(1)(a) 項 (居所貸款利息支出總額) | 填寫課稅年度(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內就該物業實際已付的利息總額,不包括本金 |
第 8.4(1)(b) 項 (本人所佔已付利息) | 唯一擁有人與總額相同;聯名按人數平分或業權比例計算 |
第 8.4(2) 項 (配偶提名) | 若業主配偶完全沒有應課稅入息時,可提名有入息的一方申索,業主配偶須在報稅表簽署同意 |
額外扣除選擇 | 如符合與初生子女同住的條件,須在報稅表相關方格以書面選擇使用額外 2 萬扣除上限 |
💡 House730提提你:利息金額應以銀行發出的「按揭利息年結單」為準,切勿自行把每月供款加總。遞交報稅表時毋須夾附單據,但建議保留利息結單、按揭合約及業權證明等紀錄 6 年,以備稅務局查核。
出租物業供樓利息可以扣稅嗎?自住 vs 放租扣稅大比拼
既然「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僅限自住物業,那麼擁有放租物業的業主可以扣稅嗎?答案是可以的,但途徑不同。出租物業不能申請第 8 部的供樓扣稅,但投資業主可透過「個人入息課稅(Personal Assessment)」 來抵銷物業稅:
比較項目 | 自住物業供樓扣稅 | 出租物業供樓扣稅 |
法定扣稅項目 | 居所貸款利息扣除 | 借款利息扣除 (個人入息課稅項下) |
每年扣稅上限 | 最高 HK$ 100,000 / HK$ 120,000 | 以該物業的淨租金收入為上限 |
可扣除年期 | 終身合共 20 個課稅年度 | 無年期限制,只要有租出及供樓即可年年扣減。 |
申報前提 | 物業必須全期由業主自住。 | 業主必須在報稅表勾選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
如何用盡扣稅上限?避開 5 大常犯陷阱
因為供樓扣稅有 20 次的限制,納稅人應有策略地運用,並避開以下稅務陷阱:
- 首年供樓留意「月份不足12個月也計作一年」
- 根據稅務局例子,如業主於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間繳付利息 HK$80,000,雖然只涉及 5 個月利息,仍會被視為已消耗一個課稅年度的名額。如首年買樓利息遠低於上限,便要衡量是否值得消耗一個年度。
- 高息環境與「息隨本減」初期最著數
- 按揭供款額是以「息隨本減」原則計算,供樓初期的還息比例最高。在高息環境下(如息率達 3 厘以上),初期的按揭利息極易貼近 10 萬元,此時申請效益最大。
- 轉按/加按套現利息不可扣稅
- 供樓利息扣稅只限於最初置業時所產生的原始貸款額。轉按時如果增加了貸款額(加按套現)作投資用途,套現部分的利息支出便不能夠扣除。
- 供樓與租金扣稅不可同期申索
- 住宅租金扣除的條件是納稅人並非業主。如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先租後買」,必須按實際期間,分別申索租住期間的租金扣除及自住期間的供樓扣稅,不可重疊。
- 提早贖樓「罰息」不可扣稅
- 為提早贖回物業而向銀行繳付的「罰息」屬於銀行罰款,並非貸款利息,因此不能申索居所貸款利息扣除。
註:如已獲准扣除,但事後想保留該年度名額,可在稅務局發出評稅通知書後 6 個月內以書面撤回申索,補繳稅款後名額會獲保留。
供樓利息扣稅常見問題
Q1:如果我的利息支出超過 10 萬,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嗎?
A:不可以。居所貸款利息按年度計算,超出上限的部分不能結轉(Carry forward)。因此,在高息期或按揭初期利息較高時申請,效益最大。
Q2:車位按揭都可以申請扣稅嗎?
A:可以,但只有業主自住物業的車位才可申請扣稅,而且申請時需要與該自住物業一同申請,獨立持有的車位不能申請。
Q3:夫婦聯名物業可以有較高扣稅額嗎?
A:沒有。聯名持有的物業,每人可申請的扣稅額只限 HK5萬,即合共依然是HK10 萬基本扣稅額(如合資格育有初生子女則合共 12 萬)。
Q4:如果太太全職照顧小朋友沒有收入,先生可以全數扣減她的配額嗎?
A:可以。如業主配偶完全沒有應課稅入息時,可「提名(Nomination)」有入息的一方申索,業主配偶須在報稅表第 8.4(2) 項簽署同意。
Q5:收入不高,應該現在就用供樓免稅額嗎?
A:如果納稅人的收入未算太高,使用基本免稅額後稅務開支已不沉重,建議保留扣稅年期。待日後個人收入增加、晉升至較高稅階(如 17%)時使用,能發揮更大的慳稅作用。
Q6:轉按的按揭利息都可以申請扣稅嗎?
A:可以,但只有轉按後的「非套現按揭利息部分(即原貸款餘額)」才可以申請扣稅。
Q7:出租物業的供樓利息可以申請「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嗎?
A:不能。但投資業主可以在報稅表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將供樓利息從物業租金收入中扣除以節省物業稅。
Q8:買樓花可以馬上申請供樓扣稅嗎?
A:不可以。未入伙的樓花並不符合「主要自住居所」的法定資格,必須待物業落成並正式入伙自住後,其產生的利息方可申請扣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