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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即「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 HOS),自1978年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推出以來,一直是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重要資助計劃。與私人物業不同,居屋由政府提供資助,售價比市價低,並設有特定的轉讓限制及補地價要求。
香港的居屋出售可以分為兩大市場途徑:居屋第二市場(HOS Secondary Market)和公開市場(自由市場)。
居屋第二市場是提供給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的專屬交易平台,讓合資格業主在毋須補地價的情況下出售單位。買家則必須持有綠表或白表資格,包括成功中籤「白居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的人士,方可於此市場購入單位。
免補地價出售:業主無需支付補地價即可放售單位,但買家必須符合資格。
轉售限制:未補地價的居屋只能在第二市場買賣,且須遵守禁售期規定。
買家資格:僅限綠表或白表買家,潛在買家數目較少,可能影響成交速度。
業主向房委會申請「准賣證」(可供出售證明書)。
買家需持有「准買證」(購買資格證明書)。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並由律師辦理後續轉讓及成交手續。
若居屋業主已完成補地價,單位即可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買家無需具備任何特定資格,交易安排與一般私人住宅相若。
無資格限制:業主可將單位出售給任何買家,市場範圍更廣。
市場價值更高:補地價後的居屋在市場上的價值接近私樓水平,吸引更多潛在買家。
靈活性更高:業主可自由出租、轉按或加按單位,資產運用更具彈性。
業主向房委會申請補地價,支付補地價金額。
獲批後,單位轉為私人物業,可公開放售。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轉讓契據。
香港居屋的轉讓限制與單位的首次轉讓契據日期相關,直接影響業主可否出售單位以及出售時是否需要補地價。
補地價是居屋單位「私有化」的必要程序,金額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根據單位的市值及折扣率計算。完成補地價後,單位方可於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查明單位是否已補地價。
確認是否處於禁售期內,了解適用的市場(第二市場或公開市場)。
居屋第二市場:申請「准賣證」。
公開市場:先申請及完成補地價,並取得「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在地產平台或找地產代理放盤。
與買家議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辦理正式轉讓契據,完成交易。
購買未補地價居屋:必須持有綠表或白表資格,方可於居屋第二市場置業。
購買已補地價居屋:毋須任何特定資格,買賣安排與私樓相同。
未補地價居屋:受政府擔保影響,按揭成數一般可達9成或以上,但實際年期及批核條件會受樓齡限制。
已補地價居屋:按私樓標準審批,首置買家最高可申請9成按揭(視乎銀行及個別條件)。
銀行對樓齡較高的居屋在估價及按揭批核上可能較為保守,按揭成數或會下調,買家需預留較多首期及相關費用,以免影響成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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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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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面積
現時,出售居屋有兩個途徑,分別是經「居屋第二巿場」將未補地價居屋出售予合資格人士,或居屋業主可為居屋單位補地價,將物業轉為私人物業,放在自由巿場出售。
居屋第二巿場是為那些由售出日起計進入第三年或以上的居屋單位而設,讓業主無需補地價,將居屋出售予公屋住戶,或選擇售予獲房屋署發出「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
由於單位未補地價,因此這類居屋的售價較已補地價的居屋單位較低。當新買家將來在公開巿場出售該居屋單位,需要承擔補地價的責任。此外,原業主出售居屋後,便不可再參與政府的置業優惠計劃。
如居屋業主想出售居屋,可向各區的房屋署租約事務管理處或置業資助貸款小組,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填妥後連同申請費及樓契副本交回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便可。
居屋符合轉讓年期限制後,可向房委會申請評估地價,業主收到評估補價通知書後繳付補價,然後就可於自由市場放售。若業主想以較理想的價錢出售居屋,一般會於樓市下跌時補地價,等待樓市回升,再將居屋以較高價格放售,賺取最多差價。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提供最新居屋買賣資料,若想買入或出售居屋,或了解居屋價格水平,可直接透過業主或代理提供的聯絡方法查詢。
居屋,即「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 HOS),自1978年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推出以來,一直是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重要資助計劃。與私人物業不同,居屋由政府提供資助,售價比市價低,並設有特定的轉讓限制及補地價要求。
香港的居屋出售可以分為兩大市場途徑:居屋第二市場(HOS Secondary Market)和公開市場(自由市場)。
居屋第二市場是提供給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的專屬交易平台,讓合資格業主在毋須補地價的情況下出售單位。買家則必須持有綠表或白表資格,包括成功中籤「白居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的人士,方可於此市場購入單位。
免補地價出售:業主無需支付補地價即可放售單位,但買家必須符合資格。
轉售限制:未補地價的居屋只能在第二市場買賣,且須遵守禁售期規定。
買家資格:僅限綠表或白表買家,潛在買家數目較少,可能影響成交速度。
業主向房委會申請「准賣證」(可供出售證明書)。
買家需持有「准買證」(購買資格證明書)。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並由律師辦理後續轉讓及成交手續。
若居屋業主已完成補地價,單位即可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買家無需具備任何特定資格,交易安排與一般私人住宅相若。
無資格限制:業主可將單位出售給任何買家,市場範圍更廣。
市場價值更高:補地價後的居屋在市場上的價值接近私樓水平,吸引更多潛在買家。
靈活性更高:業主可自由出租、轉按或加按單位,資產運用更具彈性。
業主向房委會申請補地價,支付補地價金額。
獲批後,單位轉為私人物業,可公開放售。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轉讓契據。
香港居屋的轉讓限制與單位的首次轉讓契據日期相關,直接影響業主可否出售單位以及出售時是否需要補地價。
補地價是居屋單位「私有化」的必要程序,金額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根據單位的市值及折扣率計算。完成補地價後,單位方可於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查明單位是否已補地價。
確認是否處於禁售期內,了解適用的市場(第二市場或公開市場)。
居屋第二市場:申請「准賣證」。
公開市場:先申請及完成補地價,並取得「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在地產平台或找地產代理放盤。
與買家議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辦理正式轉讓契據,完成交易。
購買未補地價居屋:必須持有綠表或白表資格,方可於居屋第二市場置業。
購買已補地價居屋:毋須任何特定資格,買賣安排與私樓相同。
未補地價居屋:受政府擔保影響,按揭成數一般可達9成或以上,但實際年期及批核條件會受樓齡限制。
已補地價居屋:按私樓標準審批,首置買家最高可申請9成按揭(視乎銀行及個別條件)。
銀行對樓齡較高的居屋在估價及按揭批核上可能較為保守,按揭成數或會下調,買家需預留較多首期及相關費用,以免影響成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