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私隐
日期:1998-08-13由 石 头 黄 口 中 得 知 , 私 隐 公 署 决 心 整 顿 地 产 代 理 滥 用 客 户 资 料 的 情 况 。 站 在 消 费 者 的 立 场 , 诚 属 好 事 。 相 信 各 位 读 者 或 多 或 少 都 有 被 地 产 经 纪 滋 扰 的 烦 恼 。
对 我 这 种 楼 迷 而 言 , 并 不 厌 烦 地 产 经 纪 的 滋 扰 。 我 把 这 种 滋 扰 , 视 作 楼 市 探 热 针 , 收 取 楼 市 情 报 的 一 种 管 道 , 总 比 单 从 报 章 的 浮 浅 报 导 , 更 来 得 直 接 。 不 过 , 从 来 没 有 接 触 过 的 经 纪 , 却 可 以 直 接 连 联 络 我 。 他 们 如 何 获 得 我 的 通 讯 住 址 和 电 话 , 实 在 令 我 惊 讶 。 这 种 情 况 不 限 於 地 产 代 理 , 还 有 种 种 其 他 的 行 业 , 如 保 险 和 直 销 等 。 只 不 过 地 产 代 理 较 其 他 人 更 积 极 地 主 动 接 触 市 民 , 市 民 所 受 到 滋 扰 的 机 会 更 多 一 点 。
其 实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 经 常 有 一 些 侵 犯 私 隐 的 情 况 。 例 如 , 我 到 无 咏 电 话 通 讯 商 开 立 户 口 , 通 讯 商 要 求 出 示 住 址 证 明 和 身 份 证 , 并 且 影 印 存 案 。 据 我 了 解 , 电 话 公 司 是 无 权 保 留 用 户 的 身 份 证 副 本 。 电 话 公 司 既 已 抄 录 用 户 的 身 份 证 资 料 , 就 更 无 必 要 保 留 身 份 证 影 印 副 本 。
另 一 方 面 , 提 供 电 讯 服 务 的 公 司 , 又 是 否 为 客 户 资 料 提 供 最 好 的 保 护 , 以 免 被 他 人 滥 用 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