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居屋 转私楼的可行性
日期:2001-09-05
如 果 政 府 成 功 把 房 委 会 居 屋 改 为 私 人 住 宅 出 售 , 进 一 步 证 明 政 府 没 有 必 要 自 行 兴 建 住 宅 , 同 样 可 以 维 持 住 宅 供 应 , 无 短 缺 问 题 。 其 所 带 来 的 正 面 贡 献 , 可 能 高 於 其 负 面 影 响 。
反 对 把 居 屋 改 为 私 楼 出 售 的 , 主 力 论 点 是 房 屋 供 应 已 经 过 剩 , 此 举 只 会 令 供 应 进 一 步 增 加 。 另 外 , 居 屋 质 素 差 , 市 场 接 受 程 度 低 。 这 些 论 点 相 当 正 确 , 但 最 近 房 协 把 夹 屋 加 惠 台 改 为 私 楼 出 售 , 却 取 得 很 好 的 成 效 , 亦 为 低 迷 的 楼 市 带 来 热 闹 的 气 氛 。
房 委 会 今 年 有 二 万 五 千 个 居 屋 落 成 , 估 计 只 售 出 一 半 , 剩 下 的 居 屋 让 其 空 置 , 将 会 造 成 资 源 浪 费 。 如 果 改 为 公 屋 出 租 , 租 金 难 免 偏 高 , 申 请 者 较 难 承 担 ; 减 租 又 对 其 他 公 屋 居 民 不 公 , 是 一 个 两 难 的 问 题 。 相 信 只 有 部 份 位 置 较 差 的 居 屋 可 以 改 为 公 屋 。
设 计 新 的 优 质 居 屋 , 位 置 甚 佳 , 甚 致 超 过 同 区 私 楼 。 政 府 可 以 容 许 房 委 会 申 请 补 地 价 改 为 私 楼 , 一 如 夹 屋 。 然 后 在 市 场 上 招 标 , 售 予 私 人 发 展 商 。 私 人 发 展 商 重 新 包 装 , 增 加 住 户 设 施 ( 如 会 所 ) , 令 物 业 增 值 。 因 为 已 经 补 价 转 私 楼 , 发 展 商 亦 会 以 市 价 出 售 , 不 会 拖 低 楼 价 。 售 楼 所 得 可 以 发 展 公 屋 , 免 得 政 府 补 贴 房 委 会 的 财 政 , 又 可 以 增 加 库 房 收 入 。
现 时 公 私 营 房 屋 工 程 大 幅 减 少 , 建 筑 商 须 另 谋 出 路 , 把 房 委 会 居 屋 转 为 私 楼 , 对 建 筑 商 有 一 定 的 吸 引 力 。 其 中 又 以 尚 未 完 成 室 内 装 修 的 居 屋 最 有 条 件 转 私 楼 , 因 为 可 以 提 升 内 部 装 修 的 水 平 , 大 幅 增 加 物 业 价 值 。
最 后 , 房 委 会 居 屋 能 否 转 为 私 楼 , 应 由 市 场 决 定 , 如 果 有 投 资 者 愿 意 接 受 补 地 价 金 额 , 承 担 投 资 风 险 , 市 民 无 必 要 阻 止 。 但 改 私 楼 推 出 市 场 的 时 间 须 在 明 年 六 月 以 后 , 配 合 停 售 居 屋 十 个 月 救 市 的 措 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