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用空间」
日期:2008-09-02「公用空间」沦为发展商增建楼面面积的藉口,公众无从使用公共空间,这是政府审批的漏洞。要小业主回购「公共空间」几乎不可能,要发展商积极推动公众使用「公共空间」更是缘木求鱼。
自从林郑月娥主动公布私人物业内的「公共空间」资料,引发社会钜大回响。社会猛然警觉,原属於公众使用的空间,变相沦为私人专有。发展商挖空心思,在建人建筑物内加设公共空间,以换取更多的发展楼面。而这些公共空间位置隐秘,外人难以得短。甚致是位置偏僻,难以使用。有些位於平台之上,要步行多层楼梯前往。有些偏处西贡郊野,交通不便。
事件爆发,源於港湾豪庭平台花园被「有心人」揭发,是公共空间而非私人花园。港湾豪庭小业主知道后,曾要求回购「公共空间」。但此举要全体小业主同意,和政府批准,真是谈何容易。眼见许多所谓「公共空间」,全被铁栏围拢,只有一个偏僻入口,还有早晚开放时间,外人根本无从知道,发展商更是无心开放「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的真正功能是方便公众使用,例如汇丰银行开放地下供行人穿越。日后政府审批公共空间,应公开资料,让公众讨论,例如区议会和城规会,又或网上公布,以防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