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楼以实用面积计价
日期:2011-11-30政府正式就规管一手楼销售立法进行谘询,其中最深远的改革,是以实用面积取代建筑面积,成为楼宇交易的计算面积标准。但二手楼却不包括在内,将来还得面对一手及二手市场,使用不同面积计量标准的问题。
政府要求一手楼的说明书,价单和广告,只可以使用实用面积,全面禁绝建筑面积。这是进步的做法,因为欧美先进国家,包括中国,都是以实用面积计价的。此举有助香港进一步容入世界主流。
政府批地时的地积比率,可建楼面总面积,以致征收差饷的个别单位面积,均以实用面积为准。全面使用实用面积,可免混乱。但法例只规管一手楼,却不规管二手楼,将来便要面对二手市场上有二套计价标准的问题。
事实上,差饷物业估价署拥有全港私人住宅的实用面积资料。如果全面公布资料,免费供市民参考,一手及二手楼一起使用实用面积计价,问题便可解决。可惜差估署只容许以差饷单编号查阅实用面积,并且每次计费。把全民财产资料当作私人生财工具,又不便民使用,阻碍社会发展,损害市民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