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实用面积计价
日期:2012-02-23地产代理监管局抢先规定二手住宅买卖必须以实用面积报价,最大得益是提供实用面积收费资料的资讯聆,其次才是消费者,地产代理只会增加经营成本,不利中小型经纪生存。
欢迎以实用面积计价的规定,让消费者可以比较不同年代和不同设计的住宅,在实用面积下的价差。新楼实用率低,是公认的事实。但不会妨碍消费者爱买新楼的倾向。因为新楼设施多,用料好,消费者最终会接受新楼的尺价大幅高於旧楼。在实用面积计价下,新楼尺价跟旧楼尺价差距将会扩大,不利旧楼估价,售楼更困难。
地产经纪是以付费方式,透过资讯聆查询差饷物业估价署的实用面积资料。在新制度下,睇楼愈好,查询便愈多,付费亦愈多。经纪的新增成本支出,变成资讯聆的收入。资讯聆垄断这项收费服务,是否违反垄断法呢?差估署的实用面积资料是公开资料,亦是公共财产,为何不免费公开,又或公开投标呢?
以实用面积计价,不限於发展商和经纪。银行估价标准是否以实用面积为准呢?金管局应否发出吸引,运房局不应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