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三级制迷思
日期:2017-01-12梁特首的房屋政府理念,基本架构是置业三级制,由租住公屋,到资助买居屋,再升级到自己买私楼。要达到此目标,首先是大建公屋居屋。不过,房屋局已发出警告,以现有土地计,未来十年只能兴建23.6万个公屋居屋,远远低於目标的28万个。
如果房屋局不是委过卸责,即梁特的房屋政策恐难落实。如果未来未能大建公屋居屋,又如何贯切置业三级制的理念呢?是否梁特房策未能成功,再多五年又能否掘出足够土地呢?抑或追究反对人士,阻拦土地开发呢?
笔者不认为政争是房策失效之因,因为殖民地的政治内外压力,更甚於今天。外来英人能之,本土港人却不能,何解?
置业三级制诞生於香港经济全面起升之时,兼且是战后婴儿踏入成年之际。住屋需求庞大,社会和个人支付能力不断上升。今天香港却面对人口迅速老化,经济增长长期放缓。
从前多户家庭挤在一个单位,要一家住一屋,房屋需求甚为庞大。今天需求,来自原有家庭的一子或一女,需求增加甚慢。从前是全家努力赚钱买楼置业,今天是父母帮子女置业。
前后四十多年,香港境况已有基本改变。沿用旧有模式,如何应对今天的问题呢?首先,增加供应未能帮助没有父荫的年青市民。其二,公屋平租何解低下阶层生活困难,但无助他们收入增加。收入没有增加,如何向上流动,如何能爬上三级置业阶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