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多重利用
日期:2017-07-18新任特首林太在开拓土地方面,亦有一些新概念。例如竞选政纲上,曾提及在现有政府土地上,探讨「一地多用」的多层发展模式,整合设施及土地,释放部份土地兴建社区设施。
「一地多用」是都市重新发展的可行方向,而事实上已经成功实践。例如湿街市与社区会堂,图书馆、文娱中心……等,共同一座大楼。又或私人楼宇内,设置社区服务,如庇护工场、老人中心、中途宿舍……等。
「一地多用」的最大胆建议,是周明权提议在货柜码头上建屋,不必再填海,搬迁货柜码头。在货柜码头上建平台再建屋,技术上应可行。事实上,香港早已有地铁车厂上建屋,建成德福花园、杏花村、绿杨新村、银禧花园、骏景园、名城……等。
「一地多用」不是技术上问题,乃地权上问题。货柜码头租予私人企业,在其上建屋,涉及私人利益。发展权谁属,必成争议。如果在政府土地上进行「多用」,发展权归政府,争议较少。
事实上,政府有很多市区土地,不必动用郊野公园。市区内,起码三成土地用作马路,相当浪费。如果马路可以藏於「地下」,可以利用的「地面」便大增。更可减低车流噪音,增进环保。
旧区马路狭小,不能「利用」。最可考虑是各个收费广场,三条过海隧道均有大型收费广场,可以部份封顶,建平台、再建商用楼宇。
河川上建平台,辟作运动场,可腾空邻近运动场,改作住宅。沙田城门河近冼次雪小学,已动工类似项目。
还有许多现有土地多重利用的方式,包括地上和地下,例如将滤水厂搬入岩洞,腾空发展官地。欢迎各方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