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容许私人二手楼花买卖

日期:2019-05-23

本港楼市只许发展商出售楼花,从发展商买入楼花之后,买家只有等待收取现楼,很不公平。政府应该放宽楼花买卖,容许楼花业主在收楼前将楼花转让,有助刺激本港楼市流通量。

 

发展商出售楼花予买家,距离现楼入伙通常约2年,但买家要被绑死约2年。期内买家还要在自置或租用的住宅居住,即供买家需要办理按揭供楼,变成双重开支,建筑期买家要冒楼价下跌风险,毫无弹性可言。买家遇上资金突然周转困难,非常狼狈,求救无门。

 

假如政府容许二手楼花转让,不仅令市场流通量增加,亦可为库房带来收入。因为政府可以规限二手楼花要缴交额外印花税等税项,控制炒风,楼花业主亦有套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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