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Non Consent按揭申请?

日期:4小时前

在申请按揭的程序中,银行除了需向申请人取得入息证明文件,亦需取得其信贷报告,以了解申请人的信贷状况、信贷评级及还款习惯等。2011年起,信贷资料库加入按揭基本资料,以便银行可更易掌握借款人的整体负债状况;事实上,银行需确定按揭借款人的总债务供款金额没有超出入息之50%上限,那麽,银行便需要知悉借款人尚未清还之所有贷款,包括正在为几多层楼供款,每月对於现有债务的总供款额等资料,才可准确评估其总债务供款占入息比率。

基於上述,现时每当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按揭,银行会要求借款人签订一份按揭资料同意书(表格一),以确定其同意及授权银行查阅包含楼宇按揭资料的信贷纪录,按揭资料包括宗数、借款人就每宗按揭的身份(借款人、按揭人、担保人)、按揭种类及状况(生效、已结束、已撇帐)等。有了这些纪录,银行便可按需要进一步向借款人了解状况以便审批贷款,又或可知悉借款人在申请表上填报之债务状况是否与纪录吻合。

然而,基於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赋予申请人在提供个人资料范围方面的保障,银行在上述「表格一」以外亦设有「表格二」,「表格二」正是缩减了银行可查阅的资料范围;虽然银行同样获授权查阅借款人的信贷纪录,但不包含楼宇按揭资料。若按揭申请人不同意向银行填交「表格一」,仅同意填交「表格二」,按揭业界行内俗称为Non Consent按揭申请。

看到此或许会想,既然借款人可自由选择签署「表格一」或「表格二」,那岂不是选择签署「表格二」更有着数? 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在法例赋予的权利上可选择拒绝提供自身的按揭资料,但若然银行未能取得借款人的按揭相关资料,在实务上其实未可完整地进行信贷审批。原因是银行因此未可确定借款人现有供楼总额,等於未可准确知悉借款人的总债务供款占入息比率(Debt-to-income ratio),从而亦未可确定借款人是否出现过度借贷、又或其还款能力是否可应付全部供款。故此,在实际上,市场上占较大部份银行是不会接纳Non Consent按揭申请;但当然,市场上亦有部份银行接受Non Consent按揭申请,下期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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