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司法覆核”之代價
疏財雜 梁理中-瞭解“司法覆核”之代價-House730
疏財雜 梁理中
日期: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03日 2020年11月30日

皇 后 碼 頭 被 圍 欄 了 , 留 守 之 「 本 土 行 動 」 成 員 及 示 威 者 亦 被 驅 走 , 餘 下 來 唯 一 有 機 會 可 保 住 皇 后 碼 頭 是 靠 “ 司 法 覆 核 ” 之 結 果 。

“ 司 法 覆 核 ” 源 自 三 權 分 立

高 等 法 院 願 意 為 政 府 遷 拆 皇 后 碼 頭 作 “ 司 法 覆 核 ” , 結 果 如 何 , 雖 未 能 定 案 , 但 可 預 計 者 , 當 “ 司 法 覆 核 ” 有 判 決 時 , 不 服 之 一 方 多 數 會 再 上 訴 , 到 時 又 要 等 再 判 , 不 知 何 時 才 會 有 令 大 家 心 悅 誠 服 之 結 果 。 另 方 面 , 特 區 政 府 之 皇 后 碼 頭 工 程 已 不 能 無 限 期 延 遲 , 否 則 需 要 賠 償 予 有 關 工 程 之 承 辦 商 。

基 本 法 規 定 香 港 可 沿 用 回 歸 前 之 原 有 法 律 , 而 當 中 之 “ 司 法 覆 核 ” , 一 向 是 市 民 挑 戰 政 府 行 政 決 定 少 數 有 效 途 徑 之 一 。 在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 人 民 可 選 出 立 法 議 會 代 表 , 透 過 掌 握 立 法 工 作 , 反 映 他 們 之 利 益 , 而 佔 多 數 之 議 會 代 表 派 別 便 可 順 理 成 章 組 成 內 閣 , 依 據 法 律 賦 予 之 權 力 , 管 理 國 家 。 倘 他 們 犯 錯 , 則 有 機 會 因 選 民 唾 棄 而 不 能 再 做 立 法 議 會 代 表 及 內 閣 成 員 (指 再 不 能 參 予 立 法 及 行 政 工 作 ), 又 或 遭 透 過 司 法 程 序 (指 “ 司 法 訴 訟 ” 或 “ 司 法 覆 核 ” ), 由 法 庭 依 據 法 律 作 判 決 。 如 果 相 關 法 例 已 過 時 , 不 能 符 合 最 新 國 情 發 展 之 需 要 , 立 法 議 會 便 進 行 修 改 法 律 之 工 作 , 因 而 形 成 司 法 、 立 法 及 行 政 相 互 制 衡 之 局 面 , 又 稱 之 為 「 三 權 分 立 」 , 而 當 中 “ 司 法 覆 核 ” 所 發 揮 之 功 能 , 顯 得 特 別 重 要 。

按 時 為 香 港 大 律 師 公 會 副 主 席 之 戴 啟 思 資 深 大 律 師 (Philip Dykes, S.C.)06/07/1999發 表 題 為 «司 法 覆 核 監 督 政 府 有 效 管 道 »之 文 章 , 提 及 有 關 “ 司 法 覆 核 ” 之 部 份 內 容 , 實 在 值 得 與 網 友 分 享 ︰

「 司 法 覆 核 是 一 種 法 律 程 序 , 由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去 審 查 下 級 法 院 、 審 裁 署 , 或 任 何 一 個 具 有 法 定 權 力 的 人 ,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法 官 行 使 這 司 法 管 轄 權 去 推 翻 一 個 決 定 時 , 是 基 於 決 定 在 法 律 上 有 錯 誤 , 或 非 常 的 不 合 理 , 又 或 者 在 程 序 上 有 不 公 平 之 處 。 法 官 不 能 因 為 不 同 意 個 案 的 是 非 曲 直 , 而 去 推 翻 決 定 。

這 具 監 察 性 的 司 法 管 轄 權 , 其 法 理 基 礎 就 是 要 維 護 法 治 , 以 確 保 負 有 法 律 權 力 和 責 任 的 人 , 都 要 依 法 辦 事 。 每 當 立 法 會 通 過 法 律 , 賦 予 某 些 人 權 力 或 責 任 作 出 影 響 個 人 權 利 的 決 定 , 法 官 都 會 認 為 在 行 使 這 權 力 時 , 必 須 符 合 立 法 原 意 , 並 且 公 正 無 私 …

回 歸 十 年 之 今 天 , 香 港 仍 未 有 雙 普 選 (選 出 行 政 長 官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 而 中 央 官 員 最 近 亦 表 示 不 認 同 香 港 採 用 西 方 社 會 之 「 三 權 分 立 」 概 念 , 故 今 日 之 香 港 , 似 乎 祗 有 司 法 制 度 , 較 能 接 近 與 西 方 民 主 社 會 者 看 齊 。

筆 者 無 意 加 入 有 關 雙 普 選 之 爭 論 , 亦 不 想 批 評 「 本 土 行 動 」 成 員 保 留 皇 后 碼 頭 之 熱 忱 , 但 想 提 醒 大 家 , 既 定 事 實 乃 香 港 至 今 仍 未 有 真 正 之 “ 三 權 分 立 ” , 過 份 將 對 政 府 之 不 滿 , 或 任 何 社 會 難 題 , 透 過 “ 司 法 覆 核 ” 途 徑 交 由 法 庭 解 決 , 是 不 健 康 之 發 展 , 皆 因 會 將 本 港 司 法 制 度 政 治 化 , 對 回 歸 後 發 展 良 好 之 獨 立 司 法 制 度 造 成 打 擊 , 同 時 虛 耗 大 量 公 共 財 產 (很 多 時 提 出 “ 司 法 覆 核 ” 者 均 需 要 取 用 法 律 緩 助 ), 而 所 付 出 之 代 價 , 實 由 全 港 市 民 承 受 。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二手成交 l 銀行估凸價 外區租客「5字頭」買豪景花園
二手成交 l 銀行估凸價 外區租客「5字頭」買豪景花園
熱門
買賣租務
3小時前
【蜜蜂入屋處理】大型蜂入屋點算好?滅蟲專家教 1 招簡單天然驅蜂法
【蜜蜂入屋處理】大型蜂入屋點算好?滅蟲專家教 1 招簡單天然驅蜂法
熱門
i House
19小時前
油塘新盤|蔚藍東岸曝光現樓樓王單位  四房均享「一線」維港景
油塘新盤|蔚藍東岸曝光現樓樓王單位 四房均享「一線」維港景
熱門
本地
19小時前
油塘新盤 | 蔚藍東岸累沽422伙  平均每呎2萬
油塘新盤 | 蔚藍東岸累沽422伙 平均每呎2萬
本地
20小時前
二手成交|  居二客「4字頭」購新界靚校網    沙田愉翠苑2房呎價近9,300元
二手成交| 居二客「4字頭」購新界靚校網 沙田愉翠苑2房呎價近9,300元
熱門
買賣租務
2024年05月16日
美息搖擺不定 美樓扶搖直上
美息搖擺不定 美樓扶搖直上
樓市智庫 陳永傑
2024年05月15日

瞭解“司法覆核”之代價

疏財雜 梁理中-瞭解“司法覆核”之代價-House730
專家分享 - 疏財雜 梁理中
日期:2007年08月03日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皇 后 碼 頭 被 圍 欄 了 , 留 守 之 「 本 土 行 動 」 成 員 及 示 威 者 亦 被 驅 走 , 餘 下 來 唯 一 有 機 會 可 保 住 皇 后 碼 頭 是 靠 “ 司 法 覆 核 ” 之 結 果 。

“ 司 法 覆 核 ” 源 自 三 權 分 立

高 等 法 院 願 意 為 政 府 遷 拆 皇 后 碼 頭 作 “ 司 法 覆 核 ” , 結 果 如 何 , 雖 未 能 定 案 , 但 可 預 計 者 , 當 “ 司 法 覆 核 ” 有 判 決 時 , 不 服 之 一 方 多 數 會 再 上 訴 , 到 時 又 要 等 再 判 , 不 知 何 時 才 會 有 令 大 家 心 悅 誠 服 之 結 果 。 另 方 面 , 特 區 政 府 之 皇 后 碼 頭 工 程 已 不 能 無 限 期 延 遲 , 否 則 需 要 賠 償 予 有 關 工 程 之 承 辦 商 。

基 本 法 規 定 香 港 可 沿 用 回 歸 前 之 原 有 法 律 , 而 當 中 之 “ 司 法 覆 核 ” , 一 向 是 市 民 挑 戰 政 府 行 政 決 定 少 數 有 效 途 徑 之 一 。 在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 人 民 可 選 出 立 法 議 會 代 表 , 透 過 掌 握 立 法 工 作 , 反 映 他 們 之 利 益 , 而 佔 多 數 之 議 會 代 表 派 別 便 可 順 理 成 章 組 成 內 閣 , 依 據 法 律 賦 予 之 權 力 , 管 理 國 家 。 倘 他 們 犯 錯 , 則 有 機 會 因 選 民 唾 棄 而 不 能 再 做 立 法 議 會 代 表 及 內 閣 成 員 (指 再 不 能 參 予 立 法 及 行 政 工 作 ), 又 或 遭 透 過 司 法 程 序 (指 “ 司 法 訴 訟 ” 或 “ 司 法 覆 核 ” ), 由 法 庭 依 據 法 律 作 判 決 。 如 果 相 關 法 例 已 過 時 , 不 能 符 合 最 新 國 情 發 展 之 需 要 , 立 法 議 會 便 進 行 修 改 法 律 之 工 作 , 因 而 形 成 司 法 、 立 法 及 行 政 相 互 制 衡 之 局 面 , 又 稱 之 為 「 三 權 分 立 」 , 而 當 中 “ 司 法 覆 核 ” 所 發 揮 之 功 能 , 顯 得 特 別 重 要 。

按 時 為 香 港 大 律 師 公 會 副 主 席 之 戴 啟 思 資 深 大 律 師 (Philip Dykes, S.C.)06/07/1999發 表 題 為 «司 法 覆 核 監 督 政 府 有 效 管 道 »之 文 章 , 提 及 有 關 “ 司 法 覆 核 ” 之 部 份 內 容 , 實 在 值 得 與 網 友 分 享 ︰

「 司 法 覆 核 是 一 種 法 律 程 序 , 由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去 審 查 下 級 法 院 、 審 裁 署 , 或 任 何 一 個 具 有 法 定 權 力 的 人 ,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法 官 行 使 這 司 法 管 轄 權 去 推 翻 一 個 決 定 時 , 是 基 於 決 定 在 法 律 上 有 錯 誤 , 或 非 常 的 不 合 理 , 又 或 者 在 程 序 上 有 不 公 平 之 處 。 法 官 不 能 因 為 不 同 意 個 案 的 是 非 曲 直 , 而 去 推 翻 決 定 。

這 具 監 察 性 的 司 法 管 轄 權 , 其 法 理 基 礎 就 是 要 維 護 法 治 , 以 確 保 負 有 法 律 權 力 和 責 任 的 人 , 都 要 依 法 辦 事 。 每 當 立 法 會 通 過 法 律 , 賦 予 某 些 人 權 力 或 責 任 作 出 影 響 個 人 權 利 的 決 定 , 法 官 都 會 認 為 在 行 使 這 權 力 時 , 必 須 符 合 立 法 原 意 , 並 且 公 正 無 私 …

回 歸 十 年 之 今 天 , 香 港 仍 未 有 雙 普 選 (選 出 行 政 長 官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 而 中 央 官 員 最 近 亦 表 示 不 認 同 香 港 採 用 西 方 社 會 之 「 三 權 分 立 」 概 念 , 故 今 日 之 香 港 , 似 乎 祗 有 司 法 制 度 , 較 能 接 近 與 西 方 民 主 社 會 者 看 齊 。

筆 者 無 意 加 入 有 關 雙 普 選 之 爭 論 , 亦 不 想 批 評 「 本 土 行 動 」 成 員 保 留 皇 后 碼 頭 之 熱 忱 , 但 想 提 醒 大 家 , 既 定 事 實 乃 香 港 至 今 仍 未 有 真 正 之 “ 三 權 分 立 ” , 過 份 將 對 政 府 之 不 滿 , 或 任 何 社 會 難 題 , 透 過 “ 司 法 覆 核 ” 途 徑 交 由 法 庭 解 決 , 是 不 健 康 之 發 展 , 皆 因 會 將 本 港 司 法 制 度 政 治 化 , 對 回 歸 後 發 展 良 好 之 獨 立 司 法 制 度 造 成 打 擊 , 同 時 虛 耗 大 量 公 共 財 產 (很 多 時 提 出 “ 司 法 覆 核 ” 者 均 需 要 取 用 法 律 緩 助 ), 而 所 付 出 之 代 價 , 實 由 全 港 市 民 承 受 。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House730同時提供一個渠道,予地產代理及業主網上放盤平台,自由、方便、高效,網上推送筍盤給潛在買家!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除了多個香港樓盤資訊外,House730亦提供不同類型的樓市資訊,包括地產新聞、成交數據等等,讓你成為精明買家或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