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置 V.S. 杨何一案
日期:2000-08-15香 港 置 业 应 该 向 没 有 悔 约 出 售 加 州 花 园 物 业 的 业 主 退 还 已 收 取 的 佣 金 。 因 为 违 约 的 买 方 应 负 责 赔 偿 买 卖 双 方 全 部 应 付 的 佣 金 , 而 港 置 只 能 向 违 约 那 方 追 讨 。
事 缘 於 九 七 年 九 月 , 加 州 花 园 杨 姓 夫 妇 业 主 委 托 香 港 置 业 出 售 物 业 。 并 於 同 月 签 署 临 时 买 卖 合 约 。 合 约 订 明 业 主 须 於 该 合 约 签 署 后 , 向 港 置 缴 付 佣 金 七 万 九 千 元 , 而 杨 氏 亦 如 期 缴 付 。 后 来 , 因 买 家 悔 约 , 无 法 完 成 交 易 。 杨 氏 向 港 置 追 讨 已 经 缴 付 的 佣 金 , 因 而 双 方 对 簿 公 堂 。
审 裁 官 指 临 时 合 约 中 , 中 英 文 条 文 有 出 入 , 中 文 指 「 促 成 交 易 」 便 须 缴 付 佣 金 , 而 英 文 却 是 「 提 供 服 务 」 便 须 缴 付 佣 金 。 因 此 押 后 案 件 。 过 去 消 费 者 和 大 机 构 所 签 的 合 约 如 有 中 英 文 对 照 版 本 , 都 会 注 明 以 英 文 为 准 。 但 事 实 上 , 大 部 份 消 费 者 都 只 会 阅 读 中 文 部 份 , 而 法 庭 亦 将 会 以 实 际 的 情 况 来 判 决 。
并 且 , 现 时 地 产 代 理 所 编 制 的 临 时 买 卖 合 约 , 都 会 说 明 由 悔 约 一 方 向 经 纪 赔 偿 买 卖 双 方 所 应 付 的 佣 金 , 而 没 有 悔 约 的 一 方 却 可 以 收 回 或 不 必 支 付 佣 金 。 这 是 行 内 的 一 般 规 定 , 甚 少 出 现 纠 纷 或 经 纪 拒 绝 退 回 佣 金 的 情 况 , 更 谈 不 上 因 而 对 簿 公 堂 , 除 非 内 里 有 其 他 不 为 人 知 的 原 因 。
最 后 , 放 下 中 英 文 条 文 有 出 入 的 法 律 争 议 , 站 在 消 费 者 的 立 场 看 上 述 事 件 。 如 果 业 主 没 有 犯 错 , 纯 粹 是 买 方 悔 约 ; 即 业 主 是 受 害 人 , 经 纪 应 退 回 佣 金 , 并 向 悔 约 那 方 追 讨 赔 偿 。
P.S.香 港 置 业 现 今 亦 为 美 联 集 团 成 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