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金诉讼政治化
日期:2004-11-23房 委 会 最 迫 切 的 任 务 不 是 减 租 , 乃 是 将 公 屋 富 户 踢 走 , 以 免 有 人 滥 用 公 帑 , 更 大 应 津 贴 有 能 力 租 用 私 人 物 业 的 市 民 。 公 屋 已 经 成 为 一 个 尾 大 不 掉 的 福 利 开 支 , 在 财 赤 的 今 天 , 请 问 纳 税 人 还 要 向 房 委 会 津 贴 多 少 土 地 收 益 呢 ?
公 屋 租 金 诉 讼 , 突 显 了 公 屋 作 为 福 利 制 度 的 不 合 理 性 。 要 求 房 委 会 根 据 法 例 , 将 租 金 减 至 公 屋 家 庭 月 入 的 一 成 。 相 信 租 金 减 至 一 成 , 还 有 很 多 公 屋 租 户 无 法 负 担 , 但 却 平 白 益 了 小 部 份 富 户 。 公 屋 租 金 高 低 , 不 是 一 刀 切 的 手 段 便 可 解 决 。 宁 愿 政 府 不 作 整 体 减 租 , 单 单 减 免 综 缓 户 或 极 低 收 入 住 户 的 租 金 。
公 屋 住 户 人 口 占 全 港 人 口 的 四 成 , 到 底 其 中 有 多 少 是 真 正 低 收 入 市 民 呢 ? 我 们 的 公 屋 制 度 是 否 让 市 民 滥 用 公 帑 呢 ? 如 果 公 屋 是 一 种 社 会 福 利 , 我 们 更 需 严 审 公 屋 住 户 的 资 格 。 因 为 我 们 的 纳 税 人 已 经 负 担 很 重 , 无 力 长 期 补 贴 他 人 的 住 屋 , 纵 使 这 种 补 贴 是 隐 藏 在 免 地 价 之 内 。
更 谎 谬 之 事 , 当 上 诉 庭 裁 定 房 委 会 上 诉 得 值 , 不 必 减 租 。 有 政 客 和 律 师 , 竟 持 有 双 重 标 准 , 指 摘 上 诉 庭 的 裁 决 只 执 着 条 文 字 眼 , 而 不 顾 立 法 原 意 。 请 问 普 通 法 法 庭 何 来 按 立 法 原 意 裁 决 呢 ? 按 法 律 条 文 审 判 , 才 是 普 通 法 的 精 神 。 同 样 一 个 原 则 , 中 央 和 特 区 指 基 本 法 原 立 法 意 图 没 有 2007年 直 选 的 动 机 , 被 律 师 和 政 客 大 力 批 评 , 违 背 法 律 精 神 , 以 立 法 动 机 「 强 奸 」 法 律 条 文 。 政 客 和 政 府 同 样 都 是 双 重 标 准 的 动 物 , 只 晓 得 输 打 赢 要 。 更 加 突 显 公 屋 租 金 诉 讼 的 政 治 性 , 凌 驾 其 福 利 的 本 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