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业权可重建
日期:2008-01-16欢迎政府放宽旧楼收购重建门槛,有助加速都市更生,改善整体市容,小业主受惠,发展商得益,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希望立法会不要阻拦。
发展局计划向立法会提出法案,修改现行旧楼重建的门槛,由九成业权降至八成业权。相信立法会内有反对意见,指政府偏帮发展商,无视小业主权益。保育人士又会指责,加快破坏古蹟。
旧制度实施至今,已经有十多个强制拍卖的个案,却未闻小业主绝食抗议,死也拒绝收楼重建。相反,市建局收楼重建却有人绝食,宁死也要捍卫家园。到底问题是在钱,还是捍卫家园呢?市民真的宁愿住在残破旧楼,抑或赔偿不够呢?
强制拍卖并非贱价兼并,拍卖底价必须获得土地审裁处批准,符合市值。强制拍卖是避免个别业主谋取不合理利益而拖慢重建,特别是「落钉」的投机者。大角咀海明阁大部份业主都接受发展商收购,却因为个别落钉的投机者要求过高的收购价,以倍数高於其他小业主,迫使发展商终止收购。而海明阁小业主却被迫忍受重建工程滋扰,兼被四周重建高楼所围困。现实上,尊重小数权益是经常被人滥用,打击大多数人的权益,令整体社会付上昂贵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