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强拍

日期:2010-03-31

自从强拍条例修订后,门槛由九成降到八成。传媒便四出搜求案例,指证发展商如何藉新例迫死小业主。事实上,新例却容许少业主更容易集合业权出售,并且卖得一个好价钱。

 

众所周知,如果能够一次过售出全部分层单位业权,一定可以卖得好价钱。如果只能卖一个分层单位,只能按一般分层单位价格出售,不会计算重建价值。所以集合更多分层单位出售,售价便会高於拆散逐一出售,因为包含重建价值。由九成降至八成,是有利小业主集合业权出售,因为集合业权难度是几何级数递增的。举例五成难度是一成的一倍,七成难度是五成的二倍,八成的难度又增加四倍,九成的难度增加十六倍。

 

八成业权便可申请强指,即降低小业主集合业权的难度;效果却等同集齐九成业权,同样以重建价值出售,小业主当然有利。再者,八成愿意出售的小业主,不再受到余下二成的牵制,是保障大部份小业主的利益。当八成人愿意出售业权,却被二成人阻止,到底是谁损害整体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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