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须负责额外印花税
日期:2010-11-22上周五政府推出「额外印花税」,冲击整体楼市。各大屋苑不乏零成交的惨况,情况较08年金融海啸时更严重。主因不是睇淡楼价,而是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无所适从。到底何时交额外印花税,谁要负责缴交,都无定论。
刚过去的周六日,十大屋苑只录得10宗买卖,更有四个大屋苑出现零成交。08年金额海啸,数字仍然维持在十到二十宗的水平。金融海啸银行拒造按揭,买家不借钱买楼,所以仍有成交。今番银行仍造按揭,却成交大跌。因为买卖双方都不知道谁要交额外印花税。正因为新税制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才令成交大跌,不是没有买家愿意趁乱入市。
按照政府的说法,买卖双方均有义务交新税。但原有的印花税,是买方支付的。今番业主以为可以将新税转嫁予买家,却是行不通。因为市场上有更大量物业放盘,业主持有超过二年,不必交新税。卖方要求买家交新税,买家就会转投无新税的物业。市场上的选择权在於买方,买方可以拒绝业主转嫁新税。这是市场自由运作的法则,一旦弄清楚,楼市就可恢复成交。据知中原地产及利嘉阁都实行由业主交新税,相信其他经纪亦会跟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