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加深社会矛盾
日期:2011-10-18复建居屋未落实,已经引起社会很多争论和矛盾,是自乱章法及庸人自扰的结果。相反,按照市价出售的首置房屋,既可以照顾首次置业的需求,又没有补地价的争议,同样是升值归业主所有。为何政府抢易取难呢?
所谓新版居屋,以买入价作为补地价的标准。事实上是借钱予市民买居屋,是双重补贴。既借钱,又补贴地价。更要命是买入价作补地价标准,如果售价低过买入时,还款以低者为准,是有赢无输。不单止纳税人双重补贴受助人;更要赢钱归受助人,输钱由纳税人买单。
所以新版居屋遭到很多市民反对,对纳税人不公平,对过去买居屋的市民不公平。如果新居屋落实,相信有人会提司法覆核,要求现有居屋业主享有同样待遇。已补地价的居屋业主亦可能要求政府赔偿。
过去港英政府对房屋资助概念明确,现金贷款的受助人只可以买私楼,或已补地价的居屋,实物补贴的居屋买家不可以再获现金贷款。唯独享受租金补贴的公屋租户,可以再向政府借钱,买免地价的第二市场居屋,是双重补贴,已经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