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差饷宽免不如停宽免

日期:2018-12-12

政府要拥有多个物业的业主只可选择一个物业获取宽免差饷,请问业主是否可以拥有多个物业却选择一个物业向政府交差饷呢?如果政府认为宽免差饷对市民不公平,可以选择不宽免。又何需劳师动众,制定新的宽免制度,徙增行政费开支,是庸人自扰兼扰民。

 

财政司的有为杰作,是花费三亿元,用1820个月的时间,在差估署建立一个新系统。以确定一个业主拥有多过一个不同物业,而业主只可以选择一个物业以获得宽免差饷。

 

但新系统却无法辨别以不同公司拥有物业,却最终同属一个业主。又或以家庭成员分别拥有物业,以获取宽免。读者会否认同这是一个「多余」的制度,又或是「捉虫」的系统呢?

 

政府的目的是防止大发展商拥有大量物业,而获得大额差饷宽免。表面上是打击大财团,以搏取民心。事实上忘记了法律上人人平等,富人和穷人不分。如果宽免差饷,只惠及有产的富人,是不公平。政府可以不再宽免差饷,相信社会不因此而会抗议。

 

有楼才交差饷,有收入才交税。要退税或宽免亦要按物业和收入,这才叫公平。刻意打击富人或有产者,是仇富之端,民粹式施政为祸。怎麽回归才二十年,施政 水平便倒退到如斯地步。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