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買賣合約】臨時買賣合約要清楚︱幾時簽約? 臨時買賣合約條款及保障

日期:2022-09-15

【臨時買賣合約】臨時買賣合約要清楚︱幾時簽約? 臨時買賣合約條款及保障

在準業主覓得心頭好,與業主議價以後,雙方便會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簡稱「臨約」或「落細訂」。)此時雙方還未找律師辦理,那麼此份合約由誰簽訂?

立即跳到:臨時買賣合約亦具法律效力︱臨時買賣合約所需條款︱如何踢契?︱臨時買賣合約冷靜期︱臨時買賣合約撻訂/賠訂條款


臨時買賣合約亦具法律效力

當買賣雙方「情投意合」並達成價格共識後,地產代理一般會協助雙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簡稱臨約;如屬自行買賣,則由雙方自行或透過律師簽署)。臨約中會清晰訂明物業基本資料、成交價、成交日期及訂金安排等關鍵條款。 

必須留意的是,臨時買賣合約一經簽署,即時具備法定約束力。至於常聽到的「打釐印」(加蓋印花),主要是為了確立文件可作呈堂證供及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的資格,其處理方法視乎簽署「正式合約」的時間而定

  • 14天內簽署正式合約:如果買賣雙方在簽臨約後的 14 天內便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臨約本身便無須分開打釐印,律師樓會直接為「正式合約」安排打釐印並繳付全數從價印花稅。 

  • 超過14天簽署正式合約:若雙方協議拉長成交期,預計在簽臨約超過 14 天後才簽署正式合約,買方律師就必須將臨約送往稅務局打釐印,並繳付 100 港元的定額印花稅,而後續的正式合約則只需按正常程序處理全數稅項。 

因此,臨約絕非「草稿」,簽署前雙方務必徹底看清所有細節條款,並確保提供正確的文件,以免日後引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臨時買賣合約所需條款

一般臨約應包括以下條款:


   1. 買賣雙方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


   2. 樓價成交價



   3. 繳付金額方式 

    – 包括臨時訂金金額、加付訂金金額、付清尾數期限等



   4. 已收訂金金額



   5. 物業描述

    – 包括物業地址、有否連天台、車位、露台或特色單位入則設施等



   6. 出售狀況 

    – 包括有否連租約、有否其他業權狀態,如按揭、釘契等



   7. 雙方律師名稱



   8. 律師費及印花稅



   9. 代理佣金

    – 一般一手樓佣金由賣方支付,二手樓雙方各付樓價1%



   10. 買賣雙方違約罰則 

    – 買方違約一般稱為「撻訂」,會沒收訂金;賣方違約一般稱為「賠訂」,須退還訂金並賠償同等訂金額。



   11. 表明違約方須支付佣金及印花稅



   12. 其他備註

    – 例如連同的傢俬、電器等

如何踢契?

由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買方律師尚未查冊,未能確認物權有沒有問題。假若買方在簽約後合理期間(一般而言為七日),發現物業業權有問題,可以申請業權質詢(俗稱「踢契」)。賣方需要在合理限期前提供解答(一般而言為最少一個工作天),若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據,便會指違反簽訂協議(即「踢契成功」。)

當踢契成功後,買方有權終止買賣合約,並向賣方取回訂金,並有權向賣方追討其他損失(例如律師費、代理佣金等)。所付之印花稅亦能申請退回。

臨時買賣合約冷靜期

另外,如保險有冷靜期,臨時買賣合約亦有設有冷靜期,不過主要是以一手樓而設。一手樓買家如果在冷靜期內撻訂,發展商可以「殺訂」(沒收訂金),但不能追討其他費用。

臨時買賣合約撻訂/賠訂條款

可是過了冷靜期,或二手市場中,若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撻訂/賠訂,除了訂金、佣金、律師費以外,也有機會需要承擔對方損失。例如單位再賣出時價錢下跌的差價及有關費用,因此建議買家或賣家亦將撻訂/賠訂條款清楚列明於臨時買賣合約上,避免爭拗。

透過House730了解最新樓市資訊及置業須知

House730為香港至全面搵樓平台,提供最新的一手新盤、二手住宅及工商鋪資訊,由搵樓至買樓為你一手包辦外,亦會為你整合不同的置業常見問題,提供買樓租樓小貼士,助你網上搵樓租屋,更方便、更輕鬆!立即透過House730了解最新樓市資訊及置業須知!

延伸閱讀: 

【新手置業攻略】新手首次置業成本、優惠

【買樓按揭】買樓申請按揭必修課

【買樓雜費】買樓律師費用怎樣計?

【收樓程序】收樓注意事項大檢閱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