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容许私人二手楼花买卖 日期:2019-05-23 本港楼市只许发展商出售楼花,从发展商买入楼花之后,买家只有等待收取现楼,很不公平。政府应该放宽楼花买卖,容许楼花业主在收楼前将楼花转让,有助刺激本港楼市流通量。 发展商出售楼花予买家,距离现楼入伙通常约2年,但买家要被绑死约2年。期内买家还要在自置或租用的住宅居住,即供买家需要办理按揭供楼,变成双重开支,建筑期买家要冒楼价下跌风险,毫无弹性可言。买家遇上资金突然周转困难,非常狼狈,求救无门。 假如政府容许二手楼花转让,不仅令市场流通量增加,亦可为库房带来收入。因为政府可以规限二手楼花要缴交额外印花税等税项,控制炒风,楼花业主亦有套现机会。